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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立本市区住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表于2009-07-31

   为加强江门市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江门市房产局起草《江门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江门市房产局网站公布,并从7月28日至8月8日,公开征求意见,逾期不予采纳。意见征求过后,将举行听证会。具体时间和流程将在《江门日报》发布公告。

 

江门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意见大搜集

 

附件2
建立本市区住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依据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04号)、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加强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必须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意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建立专项维修资金是保障群众住房维修的需要,是维护业主共同利益的需要,也是城市管理的需要。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住房私有化、社会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居民个人拥有住房产权的比例越来越高,旧住房体制下由国家或单位单一承担住房维修的状况相应发生了根本性改变,这就要求居民的住房维修消费观念发生相应改变,否则将直接影响小区整体功能的发挥和正常使用。如果购房人购买房屋没有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当出现房屋承重结构损坏、屋面漏水、下水主管道堵塞、小区道路破损等问题时,就可能因失去修缮资金保障而无法维修,从而影响房屋使用安全,降低房屋使用寿命。可以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
 
   因此,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居住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重要性和紧迫性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房屋本体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费用的基本金,是为自己的房产保值增值所作的一笔投入。
 
   我们都知道,住宅本身是有寿命的,收取专项维修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房屋保修期后或进入中年和老年期的时候,对小区物业的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比如楼道、外立面、房屋承重结构、室外墙面、散水面、屋面、电梯、照明灯具、管道、防盗门、消防器具、排烟排气通道等等项目进行维修、更新和改造,以延续房屋的寿命。可以说,这笔钱既是业主的私房钱,更是房屋的保命钱。国内外的实践都表明,物业管理不好、没有进行及时修缮,定时大中修的住宅,不用过几年,所呈现出来的面貌就会和物业管理好、及时修缮、定时进行大中修的住宅截然不同。注意或不注意保养的房子,在历经岁月后所体现的价值肯定是不一样的,再交易带给业主的经济利益也是不一样的。    
 
   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一个聚少成多,聚沙成塔的过程,只有每位业主充分认识到缴纳房屋公共维修金的重要性,同时积极缴纳和共同管理好房屋公共维修金,才能使我们居住的房屋能够更安全、舒适、长久的使用,并起到保值增值的作用。
 
   所以,尽快建立本市区住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体系,健全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制度和监管机制,对于保障各类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正常维修养护维护广大业主的共同利益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具有现实的重要对于城市的管理,建立房屋的“医疗保险金”,达到“基资依法交,问题有人管,故障有人修,设备有人换,物业质量优,生活环境好,安居又乐业,全民奔小康”的目的,推动社会的和谐建设,提高我市的居住环境和生活休闲品质,具有客观的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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