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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一个关于小区物管纠纷的案例

发表于2009-06-30
本月初,美然动力社区业主委员会决定聘任昆和景乐物业公司为小区物业。小区的业主在感到些许欣慰之余也有些疲惫,毕竟他们受物业之困已有两年多了。

事实上,2004年美然动力社区业主入住到今年年初,小区物业状况一直处于半瘫痪状态。起初,美然动力社区聘请的物业公司为美晟物业,但双方就收费问题始终无法达成一致。

2004年8月美然动力街区在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后重新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但原物业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撤出,双方于2005年打起了官司,法院在终审判决美晟物业败诉并限期撤离后,原物业仍以部分业主未交纳物业管理费为由拒绝撤离。

直至今年年初,朝阳区相关领导通过三间房乡政府紧急召集美然动力街区的各方代表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当前问题后,因移交问题无法解决而退出的四方佳园物业方才重新入驻美然。

不想,2月初,刚入驻小区不久的四方佳园物业又因收费问题,选择了离开,小区出现无人管理的局面。现在,小区终于有了新物业,业主们表示,希望这次真的可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的维护。

发表于2009-06-30

楼主的案例不错哦!

很多业主在维权的时候由于法律方面的知识欠缺而感到力不从心,楼主提供的信息“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小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这种重大问题,必须经过2/3业主的通过。”很有用。

业主固然是弱势群体,但是弱势群体联合起来,力量也是很强大的!

发表于2009-06-30

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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