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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入住4年仍未拿到房产证

发表于2009-06-30

某区一楼盘的数百户业主从2004年11月入住开始就为房产证发愁,结果一等再等,4个年头过去了房产证还是了无踪影。像他们这样的情况在小区2、5号楼还有相当一部分,业主们曾经通过法院和仲裁委员会状告开发商而取得胜诉,判决开发商在两个月内给业主办理房产证,并给予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

 

   然而,业主们了解到,未办理房产证的主要原因是开发商没有交齐土地出让金,他们的房子也没有在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备案,该项目的开发商资金链已断裂,更无从谈起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承诺兑现与赔偿。

发表于2009-06-30

专家解读:

本案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的出卖方在出卖时有保证房屋质量合格以及产权合法的担保责任。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开发企业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如果通过诉讼解决,不能实现买受人希望达到的目的。

发表于2009-06-30

本人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介入,制定全面解决问题的法律方案,建立信任机制,解决目前的困境。

建议通过设立信托的方式,设立信托账户托管开发企业的债权—尾款,再用尾款交纳土地出让金,协助开发企业办理产权初始登记。之后,再办理房屋的转移登记。

发表于2009-06-30
又是买楼花惹的祸,政府力度不足,买楼花真的危险
发表于2009-07-04
楼花同情花一样毒!
发表于2009-07-04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09-7-4 17:35:14写道:原帖
楼花同情花一样毒!
 

 看来楼上这位正在遭受双重打击哦!

同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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