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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地产称取消楼市“预售”天方夜谭

发表于2012-08-30

昨天,广州房产黎文江发表博文《商品房预售是国家法定的交易方式》称:商品房预售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里规定的房地产交易方式。在商品房预售条件方面,国务院对开发企业自有资金投入的要求,目前已从25% 提高到35%。准予预售的施工形象进度,广东省要求高层商品房完成2/3结构层,低层要求结构封顶。商品房预售款的监控使用,广州市10多年前已全面施行。这些措施足以预防开发企业钻法规的空子。

商品房预售制度对房地产发展是贡献良多的,其弊端亦已得到控制,没有取消的必要性。有人以为把预售改为现售,就能使开发商,真是天方夜谭。若有人觉得买现楼靠得住,大可去买二手房,或等到商品房竣工验收了才去买,不过那时只剩下卖不出的尾货了。

发表于2012-08-30
取消预售制是不可能的事情,这个不用问大家也能明白。
发表于2012-08-30
现楼销售,开发商的资金周转不过来,开发商无利可图意昧着政府的财政收入受挫,甘蠢的事情你猜政府会做吗?
发表于2012-08-30

的话你也相信,你看哪一次的话是正确的。

发表于2012-09-14
开发商不会这么笨把自己逼上绝路的
发表于2012-09-14

现房销售是不可能的,只希望政府能加强预售证的

发表于2012-09-14

现房销售是不可能的,只希望政府能加强预售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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