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以“更多更公平”收入解脱“房奴”

发表于2012-11-13
 从本世纪初开始到2003年前后,我国迎来第一波房贷高潮。如今10年即将过去,首批“房奴”也将迎来集体还清房贷的日子,进入无债一身轻的状态。据悉,当时住房贷款期限基本以10~15年居多,贷款额度大多都在20万元以下,每个月还款也就在1000元左右。(中广网 11月12日)

作为住房贷款者,终于到期还清房贷、彻底“无债一身轻”,当然非常值得庆贺。但是,将上述首批房贷族,简单地称之为“房奴”,显然又并不完全客观准确。

何谓“房奴”?作为一个近年来日益普及,甚至已被权威字典收录的新词,“房奴”的准确定义究竟是什么?在这里,我们不妨看看“在线新华字典”上所做的解释——“(贷款买房者)由于各种原因(比如贷款额过高、时间过长、贷款比例不合理等)以至于每月工资除了一小部分留下来维持最基本生活开支以外,其他的工资都还银行贷款了……”。

这也就是说,所谓“房奴”,其实并非就是“背负房贷的人”,而仅是“贷款负担过重、还贷压力过大的人”。以这样的“房奴”定义来审视上述首批房贷族,无疑算不上是真正的“房奴”。其一,贷款总额并不太大——“大多都在20万元以下”;其二,还款期限并不算长——“以10~15年居多”;其三,月供并不算高——“在1000元左右”。以“月供”为例,国际通行的房贷警戒线是,“月供占家庭收入的1/3”,“超过此警戒线,将可能影响生活质量”。而按照过去10年来我国城镇居民家庭的平均收入,“1000元左右”的月供,显然不会超过“家庭收入的1/3”,构成不太大压力。

当然,回头再以这样的定义标准衡量眼下的房贷现实,不得不承认,“房奴”现象确实客观存在,且数量不菲。如据最仅媒体调查,“北上广深四地的80后小夫妻每月房贷支出已占到当月收入的41.6%”,四城市“目前新房均价在2万/平米左右”。这意味,在北上广深,即使是80平米的小户型、首付三成,贷款总额也将达到112万,按30年贷款期限,月供将超过7000元。若要不突破“1/3”警戒线,家庭月收入至少应超过2.1万。(《新闻晚报》11.1)

我们知道,从经济学上看,作为一种消费贷款的住房贷款,其遵循的基本逻辑实际上是:“以未来收入来支付当前消费”。因此,如果未来的收入预期,能足够乐观可期——不仅保持稳定,且能持续较快增长,那么,当前的住房贷款,其实并不一定会构成太大压力,更不会必然导致“房奴”。比如,在未来的10年、20年里,如果我们的收入能不断成倍增长,一般家庭月均收入能逐步达到2、3万甚至更多,眼下7000元的月供,势必不会是多大负担、一定催生“房奴”——这正像现在我们打量10年前“1000元月供”的房贷那样。

发表于2012-11-14
呵呵呵 很长 终于看完了!
发表于2012-11-15

还清了!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