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时评:保障房贷款必须减速慢行

发表于2012-02-01

在的三令五申之下,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的开工规模基本完成,2012年的700万套保障房亦已陆续启动。

必须承认,正是银行信贷对保障房项目的过度倾斜,才为2011年保障房开工规模目标的基本达成提供了可能。而对于2012年的700万套保障房开工规模、“十二五”期间的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总量,银行信贷的倾斜亦是保障房建设跳不过的坎。

但是,针对保障房信贷的过度倾斜是否合理?倾斜过弱,显然难以解决保障房建设巨额的资金缺口;倾斜过度,则又会带来地方债务膨胀、保障房运管低效、甚至资金挪作他用等一系列负面效应。

发表于2012-02-01
欲想减少保障房建设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必须进行保障房融资模式的创新。重庆已经做出了有益的尝试——“1+3”融资模式,在补贴、部分地方储备、 房地税和部分土地出让金承担30%之外,银行贷款、保险公司和社保基金则是承担保障房建设资金70%的三大来源。此外,江苏淮安亦早已尝试通过信托进行保 障房建设的融资。
发表于2012-02-01

减少保障房建设对银行贷款的过度依赖,通过保障房建设融资模式的创新,将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和 信托公司等市场化资金纳入其中,并非是难以理解的举措,但绝大多数地方政府之所以不予施行、或难以施行,其根源在于:市场化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的前提,必 须要有科学的保障房选址规划、透明的施工建设程序、以及可持续的后期运营管理方案。而这些,不仅需要地方政府针对保障房建设具备相当的水平,更需要地方政 府在吸纳外部资金后接受市场化资金的权力监督。

保障房贷款必须减速慢行!而保障房融资模式、规划建设水平、以及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则均需加速快行!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