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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住建局 取消三级残疾人市直管公房租房优惠

发表于2013-02-28

3月1日起,市直管公房住宅租金优惠统一按照市政府室《关于调整江门市区低收入家庭优惠措施的通知》执行,三级残疾的残疾人家庭不再享受之前的租金优惠政策,该类人士今后如租用市直管公房,须付全部租金,其它政策保持不变,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住建局获悉的。

据市住建局房管科科长李国光介绍,2008年,市房产局规定,三级残疾的残疾人家庭租用市直管公房,可减免50%的租金,同时,对一户多残(三级残疾以上)的家庭减免全部租金。“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这次统一标准实际上是废止了那时的政策。”李国光说。

发表于2013-02-28

穷人越穷 !富人越富 !

发表于2013-02-28

只能呵呵呵啊!

发表于2013-03-05

江门这个小政策 在国五条面前就什么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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