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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楼盘售楼处被砸反思

发表于2011-11-23
因为房价下跌要求退房或者退还差价是没有道理的,“合同具有相对性,对于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的合同,既然签字了,就要受合同约束,如果以当时合同签订价格过高提出解除合同要求,这是不能获得支持的。”

伴随着房价的下跌,要求开发商退房、补价的声音不绝于耳,部分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逐渐升级。

发表于2011-11-23

“开发商没有过错”

在房价下跌的大背景下,要求退房或者维权已成为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但在一纸购房合同面前,这种对于价格的质疑却很难获得法律的支持。

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法律事务部首席律师李松在谈到这个问题时称,如果仅仅是因为市场因素导致价格的变化,那么开发商在其中没有过错,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以市场变化为退房或维权理由的话,法律上很难获得支持,这样的维权在法律上很难站得住脚。

发表于2011-11-23

平等合约背后的不平等

但在“维权”业主眼中,那份看似平等的购房合约背后本身,就隐藏着诸多不平等的“潜规则”。

“和开发商相比,我们永远是弱者。”姚峰说,面对开发商动辄采用的、分批放盘的手段,以及售楼人员或明示、或暗示告诉购房人房子是不会贬值的说法,有多少人能始终保持所谓的“理性”?

“首先就是定价问题。”张大伟称,当下在项目出现纠纷首先就是开发商定价随意。很多项目预售周期过长,以北京通州为例,很多项目从开盘的每平方米不到5000元,在短短几年内就涨到2万元。在成本变动不大的情况下,对如此大幅度的提价早就应该纳入视野。

发表于2011-11-23

还有就是开发商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部分违规行为或者承诺。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现行的预售制度仍然给、分段放盘提供了存在的空间。不仅如此,在销售宣传过程中避重就轻,误导消费者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大量的口头承诺根本不会写入合同,购房者往往会吃哑巴亏,这些问题在楼市走高的情况下容易被掩盖,一旦市场遇冷就会马上暴露出来,成为矛盾冲突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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