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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住宅产权为何是70年 到期后怎办?

发表于2013-09-04

“我们土地管理局一开始提出的是住宅50年产权。这个期限是根据境外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来的。这里有一个比较近的样板,就是香港。”

 

“我们国家土地归国家,英国的土地全部归国王。他们批租年限最高为999年,实际是永租制。但是在香港,因为是名义上租了中国的,租期99年,所以香港政府批租期就以99年为上限,按年头逐渐减少。”

 

“我们先定了50年,理由主要有3个,第一土地出让历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年限短点比较好调整;二是一个人的工作年限,一般为50年,假设从20岁开始,50年后就70岁了,可以够他们一辈子经营,而且可以转让、继承、续期;另外就是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房产产权的一般使用年限就是按50年计算,50年后房产就不能再用了。按照价值来算,用了50年就没什么价值了。”

 

“后来讨论转让土地的问题时,一位主要领导问年限长一些行不行,我回答了上述理由,并表示如果觉得50年时间短了,再增加几十年可以。后来制定法律时,就变成最高年限70年。”

 

在买房过程中“房产产权期限”问题却被普遍忽略,相当大比例的购房者对于产权期限问题茫然不知。因为施工期等客观原因的存在,现在市面上在售的商品房产权普遍缩水了1-3年,更有甚者缩水10年以上;此外,产权过期后,自己的房子又该怎么办呢?

 

发表于2013-09-04

产权到期后的三大设想

①重签合同,续缴出让金

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国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产权人可以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这一做法的最大障碍是:届时小区业主们作为分散的个体,很可能无法在怎样和缴纳多少土地出让金方面达成共识。正如目前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频频暴露一样,届时,国家、小区业主集体和业主个人之间如何谋求利益的最大平衡点,成为这一做法能否实施的关键。同时,这笔土地使用金具体数额多少,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缴纳,法律是否允许强行拆迁该业主房屋,都是个未知数。

 

发表于2013-09-04

③政策持续调整,法规适时完善

众多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目前国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条例实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问题给购房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能性和现实个案还比较鲜见。无论是购房者还是整个房地产业,都没有意识到产权期限潜在的危机。目前左右房地产价格的主导因素还是以市场为主,不过,国家政策的持续调整和法规适时完善,将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对房屋产权及其价值的理解,购房者也将更加理性。

 

发表于2013-09-10

所以真系要好好研究下土地使用权,不要随便上当

发表于2013-09-10

产权40年已经足够了,40年的房子我都不想住咯

发表于2013-09-10

现在的房子住个十年八年都出现问题了,别说70年

发表于2013-09-24

主要还是看政府征不征用你的地,征用的话什么都是假的

发表于2013-10-10

可以续租啊,不过要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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