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在省政府法制办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广东对限塑执罚部门明确,商品零售商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由工商部门可视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
声音
执罚恐怕有难度
“对于市民长年累月的生活习惯,一下要改变确实有点不太容易。许多小摊贩两个月都卖不到一万块,罚款恐怕执行起来有难度。政府首先要多做宣传,不是罚款了事,要到菜市场多宣传。”
——广州市民李辉
反正也没人来管
“像这种小袋子,一个就几分钱,另收消费者钱不太好。其实我们也不想给,但别的摊档都提供,卖几个鸡蛋,难不成让人家用手捧回去?反正也没有人来管,别人都给难道我一个人不给吗?”
——龙口东路肉菜市场副食品摊主刘阿姨
昨日,《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送审稿)》(下称《条例》)在省政府法制办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广东对限塑执罚部门明确,商品零售商无偿或变相无偿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由工商部门可视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