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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就像打仗 收房这场“收官仗”切莫掉以轻心

发表于2016-05-23

1、 仔细验房,全面排查

购房者聘请专业的验房机构来验房。

验房时必须向开发商索要《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等相关材料。

验房过程中,各个位置都应仔细排查,包括门宙、墙面、外窗等,必要时可借助专业的验房工具进行精细的检验。

业主在验房时发现问题,把所有违反合同或规定的问题提出来,然后把这些问题列表复印,一式两份,要求开发商签字确认,然后一方一份,明确表示不接受房屋,并要求开发商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2、签字需谨慎,切莫草率

每一次签名都要十分慎重,在签字之前对房屋进行细致的验收,确保没有问题时方可在《住户验房交接表》上签字。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可以采取变通方法,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增加自我保护力度。


发表于2016-05-23

3、明确各交费项目 不花冤枉钱

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一些开发商在收房时仍巧立名目乱收费。

政府相关部门已有明文规定,开发商交房时,燃气初装费、电视、电话开通费等已不能再向业主收取费用,另外,水费、电费的押金也已停收。

业主在收房时,只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管理费、装修按金(可协商不交,装修后也可退回)、物业维修基金(可自己交,若由物业公司交要及时那会维修基金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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