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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政】江门最新三份房产政策

发表于2015-07-12
6月房地产交易登记所每天接待300多人次

今年1月1日起,《江门市契税征管实施细则》实施,其中对契税办理期限作了明确规定,为180天。按规划,若超过期限,将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因此,自6月份开始,江门市房地产交易登记所的办证大厅迎来房屋登记业务高峰。


据统计,6月份办证人数较平常提高了40 %,达到300多人次/天,日均业务量达到210宗。为了确保房屋登记业务的有序畅通,该所及时采取系列应对措施:一是咨询台工作人员提前到岗,指导群众办齐受理所需的资料;二是合理配置工作力量,适当增设受理窗口及延长下班时间受理业务,保证每天所有资料齐全的案件都能全部受理;三是保证“绿色通道”畅通,为残、孕、老等群体提供便捷服务;四是在交易登记大厅增加饮水机、椅子等,并及时做好保洁工作,保证群众有良好的等候环境。


公积金缴存调整 每月存额最高4449.83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的通知》,于7月1日起开展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工作。根据《通知》,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449.83元。台山市、开平市、鹤山市、恩平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均为4014元。另外,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为67.5元。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度是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每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利息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后,单位和职工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申请调整下一个缴存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或比例。


江门公积金实现跨区域提取还贷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提取还贷业务的公告》,从6月30日起,推出住房公积金跨区域提取还贷业务。据规定,在该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跨区置业的职工,在指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后,可委托银行定期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据悉,此举旨在减轻购房职工的还贷压力,方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推进同城共融。


温馨提醒:6月30日以后,在江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广发、融和、邮储、新会农商行、台山农信社、开平农信社、恩平顺德农商行等11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代办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贷款后,都可以申请跨区域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提取还贷业务需本人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代办公证书原件。

发表于2015-07-12

看起来不错哦

发表于2015-08-17
花开花落终归土,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房政】江门三份房产政策”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1-14

公积金贷款主要还是看贷款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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