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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婚姻法新解释或改变国人择偶观

发表于2011-08-17
香港《南华早报》网站8月16日报道 题:为钱还是为爱情?法律或许带来觉醒

法律人士和新婚夫妇说,最高人民法院上周对内地婚姻法进行的颇具争议的司法解释,或许将最终改变人们长期以来的择偶观。

最高人民法院说,13日起生效的这一解释重点是离异时夫妻双方如何分配财产。条款中引发最大争议的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可视为是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在双方间划分。

如果双方父母为该不动产共同出资,那么如遇离婚,双方应协商解决权的划分问题。

发表于2011-08-17
这一解释引发内地对房产是否凌驾于婚姻之上的普遍争议。法律认为,这将有助于改变大众的普遍观点妇女应嫁给一位拥有大量资产的富家男。因为按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如果她们现在离婚,将无法得到夫家购买的任何不动产。

广东省代表、律师朱列玉说:“我认为新的解释将会对内地的婚姻观产生积极影响,因为那些谋求结婚的人首先考虑的将会是未来配偶的个性和能力,而不是其家庭的财力。”

计划明年结婚的中移动雇员乔·何说:“近年来,许多想结婚的年轻人总是在考虑其潜在配偶的财力。现在,他们首要考虑的问题将重归一些基本点他有多爱我,我们能否相伴终生。”

当人们变得更加富有和唯物的时侯,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就成为择偶的主要标准。无房结婚被戏称为“裸婚”,因为大部分人认为这种婚姻关系是危险和不可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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