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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二手房公积金“组合贷”今日起正式执行

发表于2009-09-29

从今日起,北京市购房者购买二手房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组合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这意味着,购房人如公积金贷款数额不够,又无法多交首付款,可通过商业贷款补足房款,从而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优惠。然而对于这项看似利好的公积金新政,业内人士却表示也存在着一定的弊端,那就是借款人置业升级换房时,商贷部分会受到二套房政策的“牵连”。

“‘组合贷’容易产生一个问题,使用商贷的那部分会在央行的征信系统中留档,如果购房人有置业升级需求,再贷款买房时会被商业银行认定为二套。”“伟嘉安捷”分析师殷丽娟指出,尽管第一套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用公积金贷款还将会算做首套住房,按优惠政策执行,但商贷却不是,借款人置业升级换房时会受到二套房政策的“牵连”。从这一点看,借款人在使用“组合贷款”时要慎行。(编辑:紫伊86)

发表于200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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